港終落實人民幣發債
日期: 2007年1月1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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港終落實人民幣發債
中央政府落實進一步擴大香港人民幣業務。國務院宣布允許內地金融機構經
批准後,在香港發行人民幣債券,為本港爭取成為人民幣離岸中心跨出重要
一步。行政長官曾蔭權(相關新聞 - 網站)表示,很高興國務院正式批准進一步
擴大香港的人民幣業務,認為有助於拓展銀行的商機及進一步促進兩地的資
金融通。
內地金融機構在獲得批准後,可在港發行人民幣債券。國務院說,本港投資者有機會買到人民幣債券,除了可享有較高的收
益,亦可令香港的人民幣存款多一個渠道回流到內地。人民銀行指出,現階段只限評級較高的內地銀行,申請在港發行人民
幣債券,而本港居民及企業均可認購這些人民幣債券。
行政長官曾蔭權對本港可發行人民幣債券表示歡迎,認為體現了中央政府對鞏固香港國際金融中心地位的支持。政府準備在
下星期初與人民銀行會面,商定具體安排,預料財政司司長唐英年(相關新聞 - 網站)及金管局(相關新聞 - 網站)總裁任志剛(
關新聞 - 網站)將會出席。
財政司司長唐英年表示,新增業務將促進內地和香港的資金融通,亦可進一步推動香港債券市場的發展和為金融業帶來新商
機。財政司司長辦公室發言人表示,港府已準備提升支付系統,如果發展系統基礎順暢,香港金融體系的處理能力將可提升
,也有助鞏固香港金融中心地位,市民日後亦可持有人民幣資產,享有多一個投資工具。他說,提升系統有助香港發展潛力
,對香港經濟發展也有好處。
有意見認為,一旦本港可發人民幣債券,反會削弱港元地位,但政府消息人士指出,港元是本港法定貨幣,許多交易都以港
元進行,況且人民幣發債規模料不會太大,故不擔心對港元地位有影響。
行政長官曾蔭權去年底上京述職時,國務院總理溫家寶(相關新聞 - 網站)已承諾,會進一步擴展本港人民幣業務,當中除了人
民幣債券外,也同意研究讓內地直接進口貿易以人民幣結算,不過,以人民幣為貿易結算暫時仍未能成事。據消息人士指出
,今次只是完成一項再推出一項的做法,並不代表以人民幣為貿易結算磋商有重大問題。
內地著名學者、中國社科院金融研究所金融發展室主任易憲容表示,今次是內地首次允許在海外發行人民幣債券,相信初期
規模不會很大,可能只有五十億元人民幣左右,對內地龐大的經濟體系固然沒有影響,但卻有助增加本港債市的深度及闊度
,也是本港發展為人民幣離岸中心的開始。
本港銀行界人士認為,本港銀行正爭相申請在內地註冊成為法人銀行,若獲批准,這些子公司應可被視為內地金融機構,他
期望日後可允許這些子公司回港發行債券,增加人民幣資金在內地從事業務。
至十一月底,本港銀行只有約二百二十八億元人民幣存款,近年存款增長更停滯不前,市場人士相信,人民幣發債落實有助
存款量回升。工銀亞洲董事兼副總經理黃遠輝稱,內地金融機構資金充裕,雖然發債需求並不殷切,但對香港有象徵意義。
渣打亞洲區總經濟師關家明認為,下一步可爭取讓金融機構以外的內地機構也來港發債。